1.對于遞延所得稅負債,按照預期清償該負債期間的適用稅率計量。即遞延所得稅負債應以相關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的所得稅稅率計量。
2.無論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期間如何,準則中規(guī)定遞延所得稅負債不要求折現(xiàn)。
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1.應當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因為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要在以后期間轉回的,所以在確認時要考慮以后期間是否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轉回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計量
1.稅率的確定
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時,應估計相關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時間,采用轉回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基礎計算確定。無論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如何,遞延所得稅資產均不予折現(xiàn)。
2.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yè)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所得稅費用”,貸記“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以后,繼后期間根據(jù)新的環(huán)境和情況判斷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使得遞延所得稅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能夠實現(xiàn)的,應相應恢復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貸記“所得稅費用”)。